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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巿二七一所公立國中小,其中三十九所國中小由教師團體發起,在絕大多數教師參加的「學校教務會議」中,做出決議導師八點鐘到校,在八點前到校的學生,有的校務會議規定集中在穿堂集合等待(罰站或坐在地上)?,有的統統待在特定教室(不分班級年級)?,有的學校沒任何配套(學生自生自滅)?,也有學校要校長六時四十分要到校管理,各種侵犯學生受教權之決議不一而足,但是工作責由低收入勞工的「警衛」、盡國民義務的「替代役」、完全無所得的「志工媽媽」擔任管理工作。
最近幾年經濟景氣不佳,一般勞工薪資倒退十六年,失業率居高不下,近貧人口一百多萬,貧富差距九十六倍,中央政府去年約二兆預算,有四千多億借支,審計部公佈除金馬之外,各縣巿「自有財源」已經不足支付「人事費用」,各縣巿財政舉債破表,台南巿更是舉債排名第四高;但是公立學校教師團體卻只顧爭取權利,例如要求減課造成各地國中小代課教師充斥,經常更換老師造成教學品質低落,城鄉差距更加嚴重。公立教師因為吃大鍋飯近一百%的考績甲等,所以「部分老師」怠惰近乎不適任,對教師職業拿公務員福利保障,卻將教書以企業勞資觀點視之,無視教師志業因學生而存在,必須以孩子受教權益為重,才能辦好教育提高國家競爭力。
學校因為學生而存在,教育基本法規定學生為教育之主體,對於台南巿三十九所學校,校務會議在幾乎沒有家長參與之下(規定必須五分之一是家長,家長因為必須工作,大都是會長一人參加),顯然已經濫權做出危害學生安全以及學生受教權益的決議,台南巿政府及教育局不該對此坐視不管,各級教育主管機關以及中央政府都應該糾正公立教師(公務人員)的濫權,保護學生受教權益。(作者為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,記者王志誠整理)
以下文章來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老師不見了-學生怎麼辦-160000639.html名片设计 推荐健亨行销行銷服務開發租售網站平台